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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公寓上网申请表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03-23   | 点击:  】

山东科技大学教工公寓上网申请表.doc

附:关于教职工宿舍区网络开通有关事项的通知

步提高我校教育信息化程度,方便教职工利用网络资源,更好地推进教学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校教职工宿舍区数据网即将开通。现就教职工宿舍区校园网开通手续、收费标准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通手续
1、根据每栋楼光缆熔接和设备供电接线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按照A、B、C、D四个区的楼牌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开通。由于此次网络开通涉及楼宇多,为方便施工,加快进度,建议广大教职工能首批统一开通网络。
2、首批统一开通网络的用户,可从各单位办公室领取网络开通申请表(或从校园网公告栏里下载),详细填写相关信息。由各单位办公室统一收齐后交宿舍区网络管理办公室(B区会所2楼)办理开通手续。
3、未申请首批统一开通网络的用户,如需要开通数据网络,请到宿舍区网络管理办公室(B区会所2楼)填写网络开通申请表,等首批网络开通工作完成后,方可办理开通手续。
4、由于每个单元网络接入设备端口数量有限,每户仅限开通一个信息点,具体开通哪个房间内的信息点,根据最初房屋内基建走线情况及已开通电话线占用情况决定(已用做电话线的信息点接口,无法再开通网络)。
二、收费标准
1、参考泰安和济南两校区的教职工家属宿舍区上网资费标准,制订以下收费标准。
(1)包月:40元/月,通过校园一卡通刷卡交纳。
(2)包年:420元/年,通过校园一卡通刷卡交纳。
(3)一次交4000元的用户,除享受十年期限的上网外,学校还提供行政事业单位收据作为报销凭证。此费用直接到财务处交纳。
2、初装费(只包含设备费,不含综合布线费)。学校为鼓励教职工积极使用校园网,对于首批统一申请开通网络的用户免收初装费。对于首批没有申请,日后需要开通网络的用户,开通网络时需缴纳一定数量的初装费(具体标准待成本核算后另行制定)。
三、具体要求
1、用户要严格遵守国家、山东省和学校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在网上散布有损国家形象、不利民族团结及其他反动言论,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散布色情、暴力和低级趣味的内容。
2、用户不得擅自修改所分配的IP地址,不得搭线联接其它用户。
3、不得破坏光缆、入户网线、交换机等网络设备。
4、为防止雷击,在雷雨天气不要使用网络,并将网线接头从信息点上断开。
5、若发现网络设施损坏或线路故障,请及时向宿舍区网络管理办公室提出维修申请,用户负责分户内材料购置费,维修及分户外材料费用由宿舍区网络管理办公室承担。
6、非网络原因造成的计算机使用故障,原则上宿舍区网络管理办公室不予受理,但若用户自愿交纳30元/次服务费(通过校园一卡通刷卡交纳),宿舍区网络管理办公室可派技术工程师现场修理。
 
                                   校长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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