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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网络安全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7-25   | 点击:  】

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网络安全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现将2021年网络安全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践行“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主题思想,进一步发动全民参与网络安全宣传、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技能,即日起面向全校师生公开征集网络安全公益广告作品。

一、作品表现

作品内容,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可参照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站“政策法规”栏相关内容),普及个人信息保护等网络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传播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网络安全案例,优化文明上网依法用网等网络空间安全秩序的公益广告。

作品形式,包括海报、长图、连环画等平面类作品,单张或成系列均可,动图和表情包格式为gif,其他视觉产品格式为jpg或pdf;音乐、歌曲、广播等音频类作品,音频时长3分钟以内,mp4格式;短视频、微电影、动漫等视频类作品,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宽高比16:9,分辨率1920*1080;H5、小程序、APP等创新类作品。

二、创作主体

所有关注网络安全的师生个人、团体及各部门、单位,均可按照本通知相关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三、征集原则

(一)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版权有关规定,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

(二)作品综合考虑中华文化内涵,贴近群众日常生活和关注点,能够起到宣传、警示、教育作用。

(三)作品突出互联网元素、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特征,主题简洁、明确、生动,具有一定感染力。

(四)作品须为原创设计,并且无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等情况,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为公众所知。

(五)作品内容不得出现创作主体的名称,不得夹带商业性广告内容。

(六)每个创作主体每类限报送一件(或者一个系列)作品,如提交同类多件作品,以最先收到的符合要求的作品为成功应征作品。

四、提交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每位应征者除递交作品外,还应同时提交《网络安全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报名表(著作权确认书)》(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由创作主体签名,创作主体为机构的,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主体为团队的,由所有创作者共同签署。

作品和报名表扫描件电子版,以附件形式一并发送至邮箱:wxb@sdust.edu.cn。邮件文件名统一为:作品名称+作品类别+创作主体名称+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伟科,周俐军 联系电话:86057958,86057815

五、受理时间

本次活动,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8日17:00(以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超过上述时间不再受理。

六、评选

我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初评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分类评选。对初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推荐提交至中共青岛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全市评选活动。

七、相关声明

(一)所有应征作品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二)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主办方对收到的全部应征作品具有免费使用权,主办单位不承担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产权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三)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创作主体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启事相关规则。

(四)网信办负责对本次征集活动进行最终解释权。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

202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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